王永平 | 执业律师

王永平 律师  


广东南方福瑞德(惠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专职律师。


社会履职:惠州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协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惠州市律协扫黑除恶辩护委员会副主任,首届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惠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库成员,惠州市普法讲师团讲师,司法部死刑复核律师库成员,惠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法律顾问。

工作经历:1995年起在某地级市公安系统内任职,后选调至国企单位党办、行办、政法综治办,从事企业管理近10年。具有深厚的公文写作功底,敏锐的思维及逻辑判断能力,良好的社交 能力和善于与人沟通,对铁路运行机制和行业特点熟悉。从事律师工作后,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

先后担任(不限于)广东省惠州监狱、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广东发展银行惠州分行、TCL股份有限公司、惠阳区永湖镇政府、惠州市大亚湾鑫鼎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建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工作经验,善于逆向思维,从防范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刑事法律风险入手,确保收益最大化、法律风险最小化。多次接受南方都市报、惠州电视台、惠州电台、惠州法治在线网、惠州日报、惠阳法治在线等多家媒体采访,有着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曾多次受邀,为汕尾市公安局、惠城区公安分局、博罗县监察委员会、惠州市交警支队开展培训讲座,讲授相关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的办案技巧与风险防范,共同促进惠州市法律共同体建设。同时王永平律师积极推行法律公益化,为江西警察学院、汕头大学、惠州学院、惠州市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多次参与惠州电视台普法电台节目,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王永平律师为专家型律师。专业服务于企业合规性研究,从刑事 思维逻辑角度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为企业保驾护航。擅长刑民交叉、 刑行交叉等跨领域的复杂诉讼以及重大疑难问题的解决,经济、财产 类犯罪辩护及刑事传统犯罪辩护,为刑事案件财产权益保护提供具有 建设性、可操作性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部分亲办案例:

2019年林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在侦查阶段,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分析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的区别,最终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9年夏某逃税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从犯罪构成角度分析夏某行为,向检察院多次提交不批捕、不起诉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9年曾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通过分析社会危害性及证据问题,最终推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把握黄金37天,积极地与公安、检察院进行沟通,从客观事实和行为人行为角度相结合,最终获取不批捕的好结果。

2021年张某玩忽职守罪一案——通过有效辩护,从客观事实和犯罪构成出发,最终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2021年郭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通过分析案件刑民交叉问题,后一审法院仅判处罚金刑,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理由发回重审。

2021年曾某涉职务侵占、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罪一案,原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3年9个月,后团队二审介入,剖析本案刑民交叉的法律关系,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本案发回重审。重审一审成功打掉职务侵占罪罪名,刑期实报实销,减为3年4个月,目前该案已启动申诉程序,申请再审。

2022年胡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侦查阶段,辩护人根据掌握的视频线索,争取与检察官面谈的机会,并成功为当事人取保,目前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理由发回重审。

2022年谢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递交书面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成功取保候审。

2022年黄某涉嫌串通投标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诈骗罪一案——团队审判阶段第一次开庭后介入,公诉机关指控诈骗数额高达七千余万元,法院不予对诈骗罪以外罪名恢复法庭调查,团队通过程序辩护,成功重组合议庭,全案重新审理。目前该案等待一审判决。

2022年李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将当事人成功取保后,通过释法说理,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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