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鹏程 | 合伙人

贾鹏程 律师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学学士学位。

贾鹏程律师曾供职于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多年,1997年开始律师执业。擅长办理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案件及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曾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行政、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2004、2007年度两次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贾鹏程律师专注于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案件及处理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信条:博学诚信、务实高效、维护公平与正义。

执业格言:说服他,让他认同你的观点。

主要业绩:

一、2004年,因在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辩护中(涉案海洛因重724.9千克),“成功体现了律师辩护和证据展示技巧”,被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04年度业务成就奖。

二、成功办理了被列为2000年全国十大经济犯罪案之一的“神龙数码”网络诈骗案,亿安科技操纵股票案,第一例为法院判决所确定单位犯罪可被认定自首的广州某公司走私案等。

三、成功代理了广州市某单位诉某银行存款案,某单位被诉转移债务不成立案,博罗十余村民小组诉政府征地补偿案等。

四、现为多个政府机构及多家较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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