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超主任律师
文超主任律师简介
文超律师,198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0年获律师资格。1993年5月从事专职律师至今。任本所主任、广西全州第六七届政协委员。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 重大获奖情况: 1、1999年为张子强等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抢劫、绑架,走私武器、非法买卖、运输武器、私藏武器一案(“9810”案)陈×汉辩护,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嘉奖; 2、2004年(与范毅强律师)为曾×贞被控票据诈骗,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释放一案辩护,因而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04年度业务成就将; 3、2005年(与肖文齐律师)为吕×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无罪一案辩护,而获律师协会2005年度业务成就奖。 重大业绩: 1、1998年为张子强等案陈×汉辩护获奖; 2、2000年(与王学沛律师)为伍×华被控贪污、挪用公款上诉案辩护由一审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3、2033—2004年(与范毅强律师)为曾×贞被控票据诈骗上诉,发回重审辩护。(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释放)。 4、2004年(与杨日民律师)为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王×璋被控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间谍罪辩护。 5、2005年(与肖文齐律师)为吕×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一案辩护(获一罪无罪,一罪缓刑)。 6、2005年(与宋志斌律师)为吴×弟被控贩卖毒品上诉案辩护。(由一审判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7、2005年(与肖文齐律师)为刘×新被控故意伤害(致死)上诉案辩护。(由一审判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8、2005年,(与肖文齐律师)为有重大影响的孙志刚事件中魏×英被控玩忽职守一案辩护。(判缓刑)。 9、2006年度,为当地影响极大的广西全州县民警唐×军正当防卫(被控故意伤害)案辩护。 10、2005年(与林育展律师)为在江西萍乡影响重大的何×生被控集资诈骗一案辩护。(改定性为合同诈骗) 此外,本人在走私、贿赂、贪污、挪用公款、诈骗、抢劫、抢夺盗窃、杀人、故意伤害等等百余件刑事案件辩护中亦有良好的业绩。辩护涉及罪名甚广,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 文超律师具有多年的政法机关工作经验和律师从业多年的经历,有激情、有信念、有胜心,诚实、勤勉。在刑事理论研究和实践中奉行“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