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琨 | 执业律师
吕琨 律师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专职律师,暨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
曾先后供职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在法院任职期间,深度参与刑事案件审判与执行全流程运作,精准把握司法裁判逻辑与案件办理关键节点,积累了体系化的诉讼实务经验与司法视野。
2021年加入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至今,将司法机关的严谨思维与律师执业的实战视角深度融合,专注深耕刑事与刑民交叉法律事务,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参与了多个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擅长刑事辩护、刑事合规业务、刑事风险与危机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在书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查商业合同、开展尽职调查、处理各类商业诉讼等方面能力突出。
参与案件(部分):
李某被控故意杀人罪一案(一审判决死刑,经接手辩护后二审改判无罪);
胡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检察机关法定不起诉);
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检察机关酌定不起诉);
蒲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检察机关酌定不起诉);
苏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检察机关酌定不起诉);
覃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杨某强奸罪;林某某强奸罪;蒋某某强奸罪;罗某某强奸罪;
杨某某非法采矿罪;翟某某非法采矿、行贿受贿等罪;
李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徇私枉法等罪;
黄某某开设赌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
朱某某贩卖毒品罪最高院死刑复核;
中油碧辟控告合同诈骗一案;
广东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广东美的合同纠纷;贵阳某某文化旅游置业公司诉恒大地产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佛山某某纸类制品厂诉广东西汇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惠州裕华企业有限公司与王某某合同纠纷;
杨某诉广东顺德某某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